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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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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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法律就是秩序,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维权是每个人合法的权利,但是应当限制在法律范围内。无论是信访还是诉讼,只要遵循合法途径,都应当尊重和支持。但以闹维权、煽动群众、聚众闹事必当触犯法律,无论是针对政府部门的以闹维权,还是针对企业单位的以闹维权,都应当予以批判。反传防骗联盟提醒:做到不被谣言所蒙蔽,更要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维护干净晴朗的网络空间,这是每个网民的责任。
反传防骗联盟讯:反传防骗联盟曾先后报道过多次指南针公司的涉传事实,操纵者以老酒为道具(图片为博物馆老酒藏品),操纵者让会员在该盘内反复参加拍卖,拍卖次数高达518万次,涉及资金流水330亿,其中平台获取流转服务费3%共十来亿,平台获取10亿余资金其中三分之一已被公司截流,其余三分之二被各网头瓜分。目前盘内应具有流转资金及会员应获返利资金计11亿元,但其官方平台内资金仅几千万,资金缺口已达接近9亿余元,只有通过不断拉新才能使指南针老酒拍卖平台存续。故其就是一个击鼓传花注定崩盘的涉传资金盘。
继贵州指南针公司的多位负责人因涉嫌传销被桃源县人民法院冻结资金1.2亿元之后,指南针平台的湖北人韩某浩(原名韩某尹),广东人林某升、广西人沈某如(原名沈某云)、以及邱某洋等人以“受害人”自居,组织了部分会员正在通过对上级监管部门上访、发布抖音、利用水军炒作、煽动会员带汽油瓶北京上访、效仿跳崖扩大影响等多种极端方式进行“维权”以表达对职能部门查处指南针的政府行为不满。
我们先来看看这群“受害人”是如何上演这出自编自导的戏码的:
据知情人士透露,3月31日正式成立“藏委会”,设立组织机构,宣称将“通过有效的方式同政府部门进行和谐沟通”,且组织机构内部分工明确,并设立了组织材料组、网络发布组、行动组共三个小组。
某浩、沈某 云 等人煽动会员向国家领导人发《联名请原书》聊天记录截图
4月3日,湖北人韩某浩、广西人沈某云等人向国家领导人发起了联名请愿书,并要求群内人员“有能力寄18份、一般条件寄11份、资金紧张最少寄6份”。
《联名请愿书》部分内容
该《联名请愿书》中声称“平台内的5万多名交易用户在交易所进行正常交易,恳请领导人主持正义,依法监督桃源县公安局办案中的违法行为”。并请求监督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公安机关解除被冻结的公司客户和公司高管个人帐户,恢复公司高管的正常生活权力,使公司能够继续存活和发展。
以韩某浩等人为首的维权人上桃源信访办
4月7日,以韩某浩为首的维权人来到桃源信访办进行“维权”,韩某浩要一个名为“秋姐”的人组织11个人,三个人一组,并要求“分开去,先去桃源信访办,再去常德市信访办。”
维权组织者的部分抖音平台
部分维权人还在其抖音发布“桃源违规执法”、“公司手续齐全却被贴上涉传标签”等言论喊冤,企图制造网络舆论,并公开询问“十二个亿资金去哪里了?人间蒸发啦?”据裁判文书网显示,桃源县人民法院对指南针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仅冻结资金1.2亿余元,而维权人口中所询问的“12亿元”除开部分会员获利外,其余全部资金均已被操盘手挥霍瓜分殆尽。
韩某浩等人又发布《至会员公开信》怂恿其他会员加入其中
4月8日,韩某浩等人又发布《至会员公开信》,声称要“查一查、趴一趴桃源县有关部门的黑历史。”并怂恿其他员“积极行动起来,跟随藏委会,听话,照做,执行,步调一致,打赢这次正义的反击战。”对该《公开信》中的言论,监视居住与刑事据留均是对当事人的刑事强制措施,并非对当事人降格处理,且目前均被羁押在监管场所。其中对极个别的协从犯罪嫌疑人员因特殊情况变更了取保候审的监管措施。绝非《公开信》中偏激言论下的情形。
韩某浩等人对桃源县委领导进行短信轰炸聊天记录截图
韩某浩等人为了达到恶意维权的目的,将桃源县委领导人的私人电话发至微信群,对县委领导人进行短信轰炸,还有人表示要搞到领导人“崩溃为止”。
短信内容大致如下:
韩某浩等人发给县委领导的短信内容
在发给桃源县委的短信内容中,他们声称指南针平台的5万多名会员中有人民日报的记者,有政府官员,有医生,有律师。并威胁道“他们即将启动人民日报与中央电视台的媒体力量,他们中间也有很多人的亲属是省一级、市一级的主要领导,甚至于省市一些重要领导都有亲友是指南针的会员。”
除了对桃源县委领导人发短信恶意威胁,还有人在其维权群内煽动会员采取自焚、跳崖等极端方式进行维权:
部分维权人煽动会员极端维权聊天记录截图
群聊中有人说要去十个人到桃源县政府门口自杀,有人说要带着汽油集体去总理办公室,甚至还有人怂恿会员写好遗书去张家界集体假跳崖……
不仅如此,为了达到其所谓的“维权”目的,广东人林某升还策划利用水军炒作案件真相:
林某升与水军的聊天记录截图
据林某升与某水军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林某升此次共包发了20家媒体,花费1.8万元。
反传防骗联盟此前曾多次报道过指南针老酒平台就是一个典型的卷轴类资金盘模式,参与有门槛费,平台交易手续费高低是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拉人头方式来进行考核,收益是多层次团队计酬,采用非法集资传销诈骗手段,把产品虚拟化。
反传防骗联盟还了解到,目前指南针公司的相关帐户、公司高层、运营模式、层级制度等相关证据均已经被公安机关及监管部门掌控,因此冻结公司帐户完全是有理有据,并非空穴来风。
采取自伤、自残、自杀等极端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故意制造社会影响,以非法上访为要挟,唆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编造虚假信息,歪曲事实,通过网络、媒体或采取其他方式,散布恶意攻击党和政府言论,公然诽谤、侮辱他人;制作、复制、传播有关信访事项的虚假信息……韩某浩(原名韩某尹)、林某升、沈某如(原名沈某云)、以及邱某洋等人所谓的“维权”手段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
甚至还威胁县委领导“他们即将启动人民日报与中央电视台的媒体力量,他们中间也有很多人的亲属是省一级、市一级的主要领导,甚至于省市一些重要领导都有亲友是指南针的会员。”
莫非韩某尹等人的言下之意是指南针有着强大的后台,省一级、市一级都有主要领导,一个桃源小县城“能耐我何?”
韩某尹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
据反传防骗联盟查询得知,此次暴力维权、非法信访的领头人韩某尹早在2021年4月就因欠款19余万元就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目前还在限制高消费中。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对传销的打击和处理分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参与传销的人员大概分三类:1、组织策划传销的,也就是传销盘的头目和骨干;2、介绍、诱骗、胁迫他们参加传销的,也就是发展过下线的人;3、参加传销的人员(俗称:接盘侠),以上这三类人都构成了行政违法或刑事犯罪。
按照《刑法》和《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上述第一类和第二类人员参与传销行为的投资和收入,均为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第三类人员的钱已经交给了他们的上线,变成了上线的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所以要全部没收并上缴国库。
通过此次指南针因涉传被查的事件中,个别人只要看到自己遭受了损失,便希望通过“维权”的方式挽回损失,根本不考虑该损失是否是因自己的过失造成的,总想让别人为自己的过错买单。反传防骗联盟在此奉劝韩某浩(原名韩某尹)、林某升、沈某如(原名沈某云)、以及邱某洋等人:暴力维权行为将构成犯罪,将会员当枪使最终受到伤害的是维权者自己。极端过激方式绝非解决问题的“利器”,反传防骗联盟获悉,截止到目前,该案已有22名涉案人员被捕,仲某非,赖某哥等8人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中。反传防骗联盟奉劝所有会员深谙法律法规理解事件根源,看清操纵者嘴脸,切勿盲目跟风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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